天津积分落户申报指导分拟调整为110分——天津发改委发布征求意见稿

10月17日,天津市发改委官网披露一则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(征求意见稿)》的意见,拟对《办法》中的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”进行调整,申报指导分值拟调整为110分。
注意:天津实施人才新政,主要是吸引人才来天津创新创业。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,不能按在津无工作单位申报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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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津政发〔2015〕39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实施以来,解决了大量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外来人口的落户问题。为更好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,拟对《办法》中的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”进行调整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了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(征求意见稿)”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。